校属各单位:
现将《JJB竞技宝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JJB竞技宝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JJB竞技宝
2021年6月17日
JJB竞技宝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及管理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学校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从国内外全职引进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突出科研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教授、副教授和博士。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必须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以引进学校重点建设的优势学科、专业,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兴学科、专业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作为各院(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引进层次和条件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岗位所需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为人师表,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四)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我校有关要求的人员。
第四条引进层次
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学科发展需要以及引进对象的学术水平,将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层次。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符合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中规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的认定条件。
(二)学科带头人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或者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近5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学科带头人: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SCI一区期刊(按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或者经国内同行专家评价达到同等标准,下同)发表论文5篇(含,下同)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在A&HCI、ISSHP、SSCI、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以上。
2.主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等国家级奖项二等奖(含)以上;主持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省发展研究奖、省人文社科成果奖或省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奖项一等奖。
3.主持重大工程、应用项目或有其他重大典型成果、突出贡献,已取得较大的社会影响,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认定具备学科带头人水平。
(三)教授、副教授
在国内公办本科高校、省部级以上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含)以上,所从事专业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近5年业绩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发展研究奖等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第一)。
4.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省级规划教材1部及以上(总字数20万字以上)。
5.自然科学类在SCI期刊二区发表2篇及以上或三区发表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人文社科类在A&HCI、ISSHP、SSCI、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6.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骨干教师等省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
(四)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硕、博专业相近或一致;急需专业博士、具有博士后经历、高级职称或科研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1.急需专业博士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我校急需的经管类专业、计算机专业。
2.一般专业博士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我校急需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
3.回校博士
经学校批准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期间保留工资关系,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在规定年限内(含经学校同意其延期的年限)毕业后回校工作的博士。
第三章引进待遇
第五条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实行“一人一议”政策,积极引进,待遇面议。
(二)学科带头人
安家费80万元;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费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
(三)教授、副教授
引进人员按照河南省及校内有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享受校内同等级别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博士
1.引进博士
安家费:急需专业博士40万元,一般专业博士30万元。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到校报到后,首次支付安家费的50%,剩余款项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发放10%。科研启动费发放按照学校科研处规定执行。
2.回校博士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回校博士,已享受学校周转房的,不发放租房补贴和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照“引进博士”待遇执行;没有享受学校周转房的可以享受租房补贴,安家费按照“引进博士”待遇减半,科研启动费按照“引进博士”待遇执行。
只取得博士学位回校的单证博士,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按照回校双证博士相关待遇减半执行。
第六条其他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租房补贴
引进博士:学校提供租房补贴3500元/月,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正式报到后本人在郑州市辖区自行购置商品房者,持购房合同和缴纳房款票证等材料,学校可一次性支付租房补贴20万元。
(二)博士绩效:引进博士、回校博士按照学校相关考核规定,考核合格者,6年内享受3000元/月的博士绩效(单证博士减半)。
(三)职称高聘:引进的副教授以下职称博士,校内聘为副教授,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待遇;已经取得副教授职称且经学校认定的博士,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校内教授绩效待遇。以上两种情况,聘期均为3年,3年后不再高聘。
(四)配偶安置: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河南省和我校当年公开招聘条件者,可参加公开招聘;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且需要学校解决工作的,校内按人事代理人员安排工作。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安排为校内临时用工。
第四章引进流程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引进流程
(一)院(部)流程
1.应聘的高层次人才投递简历至学校人事处或相关教学院(部)。
2.院(部)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条件,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组织综合审核。
3.综合审核包括基本条件审核、教学水平审核、科研水平审核。综合审核组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所属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共同在“院(部)审核意见”签署是否同意拟引进及引进相关待遇意见。
(1)基本条件审核。由院(部)着重对应聘高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表现、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
(2)教学水平审核。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听课面试,结合教学成果,进行教学水平考核。教务处负责同志填写《JJB竞技宝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推荐审批表》中“教务处审核意见”,并给予相应分值。
(3)科研水平审核。会同科研处,对通过审核应聘的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论文、著作等,进行科研水平考核。科研处负责同志填写《JJB竞技宝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推荐审批表》中“科研处审核意见”,并给予相应分值。
4.提交报告。院(部)根据综合审核结果,结合专业建设需求,确定拟引进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后,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情况报告》和《JJB竞技宝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审批表》以及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二)人事处流程
1.提交会议研究。根据院(部)提交的《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报告》和《JJB竞技宝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推荐审批表》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意见,提交党委会审定。
2.办理引进手续。人事处负责对学校研究通过的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河南省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政审、公示并办理引进手续。
3.签订工作协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正式报到一个月内,学校与之签署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引进待遇、岗位职责及考核要求,并按照工作协议内容兑现相关待遇。
4.全程资格审查。引进过程中如发现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终止引进程序。匹配有项目资助经费的予以收回。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考核
第八条高层次人才的岗位职责
各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职责具体见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协议。
第九条服务期
服务期从正式报到开始计算,期限6年。
第十条考核内容
服务期内,在满足学校规定的年度考核要求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以及在教学、学术、科研方面完成任务情况。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按签订的工作协议规定考核。
(二)学科带头人
1.教学工作
(1)负责制订或完善所在院(部)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学年至少指导1名本专业青年教师获得1项厅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奖项,或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2)担任2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年按职称所聘岗位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服务期内,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和良好等次至少5次。
2.学术、科研工作
服务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4项,其中第a、b、c项为必备任务:
a.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并且组建一个科研团队(第1年内完成)。
b.主持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前3年完成)。
c.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SCI一区2篇以上(或SCI一区1篇,SCI二区2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在在A&HCI、ISSHP、SSCI、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前3年完成一半以上)。
d.获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第1名),并得到推广应用。
e.获得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者(国家级前5名,省级第1名)。
f.服务期内获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g.主持重大教学科研(工程)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三)博士
1.教学工作
(1)积极参加所在院(部)的教学改革活动,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2)担任1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年按职称所聘岗位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服务期内,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和良好等次至少3次。
2.学术、科研工作
服务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4项,其中第a、b、c项为必备任务:
a.形成明确的研究方向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本校的科研团队(第1年内完成)。
b.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前3年完成。
c.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应在A&HCI、ISSHP、SSCI、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北大核心期刊独立发表论文4篇以上(前3年完成一半以上)。
d.获国家发明专利1件以上(前3名),并得到推广应用。
e.获得厅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厅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获得者(国家级不限名次,省部级前5名,厅级一等奖第1名)。
f.服务期内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g.主持教学科研(工程)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上述所列任务中,各类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JJB竞技宝。某方面业绩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重大学术荣誉的,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视为完成考核任务。
(四)教授、副教授
1.教学工作
(1)认真参加所在院(部)的教学改革活动。每学年至少指导1名本专业青年教师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类成果、奖项或申报获批1项厅级课题。
(2)每学年担任1门及以上主干课程讲授工作,按职称所聘岗位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服务期内,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和良好等次至少4次。
2.学术、科研工作
服务期内,教授需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4项,副教授需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3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
(1)至少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独立发表论文2篇;
(2)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项,或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项(前3名);
(4)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3名)。
(5)获得厅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厅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获得者(国家级不限名次,省部级前5名,厅级一等奖主持)。
(6)主持1项横向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含)以上,或获国家专利1项。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高层次人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依据工作协议,学校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工作考评和聘期绩效考核。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按照签订的工作协议规定程序进行考核。
(二)学科带头人、博士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博士需依据学校规定的服务期岗位职责制定出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计划中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中期工作目标和终期工作目标等,报学校审定。考核实行学校、院(部)两级管理。学校、院(部)将严格按照审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对学科带头人、博士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1.年度考核。服务期每满一年进行考核,由所在院(部)负责,主要考核其工作完成和进展情况。由个人提交年度总结报告,所在院(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凡考核合格者,下一年度可以继续享受博士租房补贴、安家费、博士绩效等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相关待遇暂缓发放,并由本人提出整改措施报所在院(部)审核并提交人事处,待人事处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补发。
2.中期考核。服务期满3年进行中期考核,由个人提交中期总结报告,所在院(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凡考核合格者,下一年度可以继续享受博士租房补贴、安家费、博士绩效等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相关待遇暂缓发放,并由个人以书面形式陈述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及今后3年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报所在院(部)审核并提交人事处,待人事处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补发。
3.期满考核。服务期满6年进行期满考核,由个人向所在院(部)提交期满考核材料,所在院(部)组织考核小组对其服务期内的成果及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意见,并在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提交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邀请学科带头人、博士进行聘期述职和所在院(部)汇报,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考核结果建议提交学校审议通过后,作为高层次人才续聘依据。
凡考核合格者,补齐之前缓发的博士待遇,并签订高层次人才续聘协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不合格者,根据聘期任务完成情况或综合表现决定是否退还已享受的待遇及是否续聘等。
(二)教授、副教授
引进的教授、副教授日常管理由所在院(部)负责。所在院(部)按照其岗位职责,结合年度考核程序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相关要求
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学校、院(部)两级责任制,结合校内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大各院(部)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日常管理考核相关方面工作的主动性和自主权,由各院(部)针对本院(部)学科专业及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运行的实际状况,制定实施本院(部)的师资人才引进、学历提升、专业名师培养、学术团队建设等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规划、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原则上,各院(部)每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其他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具备上述多项条件者,享受最高标准。
2.夫妻同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者,引进待遇分别享受。
3.所有补贴发放标准均为税前。
4.因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要求提前终止聘用关系(含调离、辞职、自动离职等)的,须经学校同意,并结清校内相关薪酬费用。安家费和租房补贴按照工作年限予以折算返还;科研启动费未使用经费予以收回,已使用经费中除去形成学校固定资产部分,按照工作年限予以折算返还,以我校为申请单位的在研项目,可继续执行;缴纳协议中明确的赔偿金或违约金。然后办理离校手续。如已由学校安排解决配偶工作的,本人调离时配偶须一并离校。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JJB竞技宝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19〕48号)废止。其他之前文件中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